(2023 年 10月)
为鼓励我院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不断提升个人综合素质,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依据《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愿意为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
2.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风和科研作风;学习成绩优异,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科研成果突出;获得当年二等以上学业奖学金。
3.身心健康,热爱劳动,有较高的审美和人文素养,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在班级中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基本条件
1.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政治立 场坚定,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担任研究生干部满一年,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具有较高威信;获得当年学业奖学金。
3.在研究生学习、工作、生活中能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集体意识和责任感。
(三)先进班集体基本条件
1.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充分发挥班委会、党(团)支部 的引领作用,具有良好的班风和健康向上的班级氛围;班级学生模范执行学校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文明素养;班级在院内外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集体示范作用。
2.全班学生在本年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评选范围和比例
(一)优秀研究生以年级单位为单位组织评选, 就读二年级以上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均可参加评选,评选比例不高于年级人数的 10%。
(二)学院研究生会、各年级班委会、党支部的研究生干部均可参评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研究生干部以年级为单位评选,评选比例不高于各年级研究生干部人数的10%。
(三)原则上推荐 1 个全日制在校学生班级,不含当年入学新生班级,参评校级研究生先进班级体。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进行评审。符合参选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基本条件的同学,须个人提出申请,全年级同学对参评人进行民主投票,由各年级评审小组综合推荐至学院评审委员会讨论,最终确定获奖人员名单。各年级被推荐学生名单及其参评成果、荣誉称号等材料须在本年级公示 3 个工作日。学院评审小组对评选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讨论。
(二)学院评审小组对申报“先进班集体”的班级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推荐班级后,在学院公示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讨论。
四、通报表彰和结果运用
凡被评为“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研究生先进班集体”的研究生和集体,学院对其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结果纳入校级及以上荣誉评选、推荐加入党组织、毕业生鉴定等工作参考运用。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