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及成员
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成立由学院领导、各专业导师组长和导师代表等组成的复试工作组,负责复试工作的统筹、组织、检查、监督及相关事宜的协调和决策。(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电话:0311-87656378)
二、复试比例、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比例
本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专业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的15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以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hueb.edu.cn/)公布名单为准。
(二)复试形式
按照教育部有关复试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当前防疫需求,我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所有专业和科目的复试均以远程形式进行。本次研究生复试依托学校指定的统一网络复试平台——“学信网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参加复试考生须提前提交材料,按时参加相关复试环节,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缺考或拒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三)复试内容及分值
复试科目包括英语(含专业英语)能力测试(20分)和专业能力测试(8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门100分),任一复试科目的成绩达不到满分60%的,即为复试不合格。
各专业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以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202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内容为准。
三、复试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方法
复试考生须提前准备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同时自行保存好材料原件,用于复试资格审核。(带★的为必须提交材料)
请将有关材料电子版于2023年3月28日12:00前以附件形式打包发送至302649240@qq.com(邮件及压缩包命名格式:复试专业+姓名)
★1. 有效身份证件照片(正反双面,文件大小在5MB以内)
★2. 初试准考证照片或截图(可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文件大小在5MB以内)
★3. 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文件大小在5MB以内)
★4. 学籍学历证明电子版或扫描件(应届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历证书扫描件;国外学历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文件大小在5MB以内)
★5. 政审表(空白表格下载链接https://yjs.hueb.edu.cn/info/1032/1096.htm)政审表格填写后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鉴定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6.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电子版或网络截图即可,文件大小在5MB以内)
7. 体检证明材料(说明:考生可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到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需包含血常规、肝功、胸片等项目,并请体检机构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考生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我院;所有考生体检报告原件开学报到时提交学校研招办,我校不再提供制式体检表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再次组织体检,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四、复试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将于3月28日完成材料审查,暂定于3月28日—31日进行正式复试。(伦理学专业复试暂定3月28日14:30开始;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复试暂定3月31日8:30开始,如有变动,后续会另行通知)
工作流程:复试人员培训、平台实操演练、信息审核、复试组安排、考场安排、远程复试、成绩登统及上报。
★相关提示:
1. 复试顺序随机产生并提前告知考生;
2. 英语与专业能力的测试采用当场问答形式(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采用笔试形式,请自行准备A4幅答题纸);
3. 我院计划于3月28日上午9:00开展伦理学专业复试平台演练及测试工作;3月30日上午9:00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复试平台演练及测试工作,请考生做好准备,并应提前熟悉平台操作相关信息;
4. 建议复试考生提前备好独立安静的复试环境、稳定的网络信号、双机位使用的笔记本电脑(带摄像头、麦克风)
5. 学院已建立2023年复试工作QQ群(号码640112319)此群仅用于通知发布,请考生及时加入并关注群内发布的相关消息和通知。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一)录取顺序
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顺序分批次进行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同一专业内,按照复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队,依次拟录取。
(二)复试录取最终成绩的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项)×70%+复试成绩×30%
在上述计算公式中,复试成绩为所有复试科目成绩总和(不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
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若最后一个招生名额出现若干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学校发布的《河北经贸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六、应急预案
第一条,复试过程中网络、设备、技术等问题的处置。
复试过程中如遇到网络、设备等问题,导致复试不能正常进行的,暂停复试进程。复试小组秘书及时与考生沟通,确定原因,逐级上报,合理处置。
第二条,网络复试平台出现重大故障无法修复的处置。
暂停复试进程。及时与考生沟通,做好稳定工作;同时积极与平台技术方沟通,如确实无法运行,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启用备用平台,完成复试工作。
第三条,如遇其他足以影响复试正常进行的情形,及时上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妥善处理。
第四条,本实施细则及相关未尽事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