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切实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按照《河北经贸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发布本细则。
一、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及成员
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成立由学院领导、各专业导师组长和导师代表等组成的复试工作组,负责复试工作的统筹、组织、检查、监督及相关事宜的协调和决策。(复试工作监督小组电话:0311-87656621)
二、复试比例、复试形式及内容
(一)复试比例
本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专业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的150%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各专业一志愿考生复试名单以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heuet.edu.cn)公布名单为准。
(二)复试形式
按照教育部有关复试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当前防疫需求,我院2022年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形式,所有专业和科目的复试均以远程形式进行。本次研究生复试依托学校指定的统一网络复试平台——“学信网研招远程面试系统”。参加复试考生须提前提交材料,按时参加相关复试环节,并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缺考或拒不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三)复试内容及分值
复试科目包括英语(含专业英语)能力测试(20分)和专业能力测试(8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门100分),任一复试科目的成绩达不到满分60%的,即为复试不合格。
各专业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以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院发布的《2022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内容为准。
三、复试资格审查及材料提交方法
复试考生须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同时自行保存好材料原件,用于复试资格审核。(带★的为必须提交材料)
★1. 有效身份证件照片(正反双面,文件大小在5MB以内)
★2. 初试准考证照片或截图(可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文件大小在5MB以内)
★3. 近期免冠证件照(电子版,文件大小在5MB以内)
★4. 学籍学历证明电子版或扫描件(应届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历证书扫描件;国外学历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文件大小在5MB以内)
★5. 政审表(空白表格下载链接https://yjs.heuet.edu.cn/info/1032/1096.htm)政审表格填写后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鉴定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6.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电子版或网络截图即可,文件大小在5MB以内)
7. 体检证明材料(说明:考生可在复试结束后一周内,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需包含血常规、肝功、胸片等项目,并请体检机构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考生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反馈我院;所有考生体检报告原件开学报到时提交学校研招办,我校不再提供制式体检表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再次组织体检,不符合体检要求的将按照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置。)
资格审查材料提交方法:请将有关材料电子版以附件形式打包发送至819269349@qq.com(邮件及压缩包命名格式:复试专业+姓名)
四、复试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志愿考生复试相关工作计划于3月24日前后启动,具体工作安排待时间确定后另行发布。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院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网页相关通知。
工作流程:复试人员培训、平台实操演练、信息审核、复试组安排、考场安排、远程复试、成绩登统及上报。
★相关提示:
1. 复试顺序随机产生并提前告知考生;
2. 英语与专业能力的测试采用当场问答形式(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采用笔试形式,请自行准备A4幅答题纸);
3. 正式复试前,学院将组织开展复试平台演练及测试工作,请考生做好准备,并应提前熟悉平台操作相关信息;
4. 建议复试考生提前备好独立安静的复试环境、稳定的网络信号、双机位使用的笔记本电脑(带摄像头、麦克风);
5. 学院已建立2022年复试工作QQ群(号码982650688)此群仅用于通知发布,请考生及时加入并关注群内发布的相关消息和通知。
五、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一)录取顺序
依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顺序分批次进行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同一专业内,按照复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分别排队,依次拟录取。
(二)复试录取最终成绩的计算办法
最终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项)×70%+复试成绩×30%
在上述计算公式中,复试成绩为所有复试科目成绩总和(不含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
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若最后一个招生名额出现若干最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学校发布的《河北经贸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相关规定执行。
六、应急预案
第一条,复试期间复试工作人员出现疫情等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强化复试工作人员防疫措施,早发现早处置。所有复试工作人员需满足防疫要求,进入复试场地前需测体温,复试全程戴口罩。如复试期间确实发现工作人员身体不适的,应按各级防疫要求进行处理,并在第一时间上报院级复试工作组,相关工作移交其他人员执行。
第二条,复试期间考生出现疫情等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提醒复试考生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复试顺利进行。复试期间如遇突发性事件无法正常复试的,暂停复试,及时处置。事后考生须及时提交相应证明,经审核情况属实的,由学院复试工作组研究并报学校采取相应处理办法。
第三条,复试过程中网络、设备、技术等问题的处置。
复试过程中如遇到网络、设备等问题,导致复试不能正常进行的,暂停复试进程。复试小组秘书及时与考生沟通,确定原因,逐级上报,合理处置。
第四条,网络复试平台出现重大故障无法修复的处置。
暂停复试进程。及时与考生沟通,做好稳定工作;同时积极与平台技术方沟通,如确实无法运行,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启用备用平台,完成复试工作。
第五条,如遇其他足以影响复试正常进行的情形,及时上报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妥善处理。
第六条,本实施细则及相关未尽事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工作组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2年3月22日